重疾保障友邦全佑至珍推荐

10项全能保障:集特别关爱、现代病、特定恶性肿瘤、身故、全残、意外、疾病终末期、一类重疾、二类重疾和老年护理10项保障功能于一体,周全守护,十全十美。

保险利益:

一、第一类重大疾病保险

涵盖16种高发病种,保险金额等于20%基本保额.赔付门槛低,病向浅中医。

1

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

9

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

2

较小面积III度烧伤

10

糖尿病及其并发症

3

轻微脑中风

11

肝脏手术

4

冠状动脉介入手术(非开胸手术)

12

慢性肾功能损害—肾功能衰竭期

5

心脏瓣膜介入手术(非开胸手术)

13

胆道重建手术

6

视力严重受损

14

肝炎所致慢性肝脏功能功能衰竭失代偿早期

7

主动脉内手术(非开胸手术)

15

单个肢体缺失

8

脑垂体瘤、脑囊肿、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

16

一侧肺切除手术

二、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

涵盖50种不同疾病类别,保险金额等于%基本保额。

1

恶性肿瘤-不包括早期恶性肿瘤

26

植物人

2

急性心肌梗塞

27

I型糖尿病或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

3

脑中风后遗症-永久性功能障碍

28

严重溃疡性结肠炎

4

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-须异体移植术

29

严重心肌病

5

冠状动脉搭桥术(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)-须开胸手术

30

多样性硬化

6

终末期肾病(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)-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

31

严重急性坏死性胰腺炎

7

多个肢体缺失-完全性断离

32

肌营养不良症

8

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

33

慢性呼吸功能衰竭

9

良性脑肿瘤-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

34

系统性红斑狼疮-III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

10

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-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

35

严重脊髓灰质炎

11

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-永久性功能障碍

36

严重慢性复发性胰腺炎

12

深度昏迷-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所致

37

全身性重症肌无力

13

双耳失聪-永久不可逆

38

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

14

双目失明-永久不可逆

39

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

15

瘫痪-永久完全

40

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(HIV)感染

16

心脏瓣膜手术-须开胸手术

41

严重克隆病

17

严重阿尔茨海默病-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

42

严重冠心病

18

严重脑损伤-永久性功能障碍

43

严重心肌炎

19

严重帕金森病-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

44

特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衰退

20

严重III度烧伤-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%

45

重症急性坏死性筋膜炎

21

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-有心力衰竭表现

46

严重弥漫性系统性硬皮病

22

严重运动神经元病-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

47

严重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

23

语言能力丧失-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

48

肾髓质囊性病

24

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

49

胰腺移植

25

主动脉手术-须开胸或开腹手术

50

肺源性心脏病

三、特定恶性肿瘤额外保障

针对男性女性高发的特定恶性肿瘤,除给付二类重疾基础保障外,额外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50%。切实保障,病而无忧。

男性

女性

肺癌

肺癌

肝癌

乳腺癌

前列腺癌

宫颈癌

四、现代病额外保障

三种现代病:肾衰竭、脑中风后遗症、冠状动脉手术。

除给付二类重疾基础保障外,额外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50%,对症下药,雪中送炭。

五、特别关爱金

获得二类重疾的给付后,自被首次确诊二类重疾之日起天及以后身故,则特别给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相等于基本保险金额的50%。生命之重,为爱延续,解除客户重疾之后无险可保的后顾之忧。

六、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金

被认定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的,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%。

七、全残保险金

%基本保险金额。

八、身故保险金

%基本保险金额。

九、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

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以后,无法独立完成穿衣、移动、行动、如厕、进食、洗澡这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,且该状态持续天以上的,则每月给付保险金一次,连续给付10年,共计次,每次给付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的一百二十分之一。

若被保险人在此给付期间全残,或被确诊患有二类重疾或被认定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,则尚未给付的一次性给付;若被保险人在此给付期间身故,则尚未给付的一次性给付予被保险人的继承人。

十、意外保障

附加合同保险责任(独立保额,保障至75周岁):

1.意外身故保险金:赔付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。

2.意外伤残保险金:按等级赔付,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。

3.九种重大自然灾害额外保险金:在给付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、意外伤残保险金或意外烧伤保险金后再按同等金额给付。

最高赔付达%

本宣传资料所载内容仅供理解保险条款所用,具体的保险责任及内容均以正式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为准。更多产品推荐及家庭保障方案请与我们联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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