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我市年度城镇职工特殊病种鉴定的通知
各医疗保险参保单位:
根据耒劳发〔〕18号、衡人社发〔〕63号等文件精神,经研究决定,我市年度城镇职工特殊病种将于年3月份开始鉴定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办理对象:
1.新评人员:即已参加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,同时患有属于职工特殊病种范围内的疾病,首次申请特殊病种门诊医疗或原特殊病种门诊医疗(以下简称特门)待遇到期后需更改病种的人员。
2.续评人员:即已参加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,且度已确认享受特门待遇资格,需继续申请享受年度原特门待遇的人员。
二、办理时间:
1.新评人员资料报送及初审时间:年3月16日至3月25日(工作日)。
2.续评人员资料收集存档时间:年3月16日至3月25日(工作日)。
3.专家复审时间:年3月28日至3月29日。
4.年度特门审批合格人员公布及手续办理时间:年4月6日至4月20日。
三、资料报送地点:
1.新评人员:医院医院。
2.续评人员:年特门定点的医疗机构、定点协议零售药房或人社局一楼办事大厅医保中心7号窗口。
四、报送时须提交资料:
1.新评人员:①本人书面申请报告,须加盖单位公章(改制单位除外)并注明申报病种;②医疗保险手册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二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。③近三年内住院病历及相关的并发症检查报告单复印件(病历首页、入院记录、出院记录或出院证明书及相关的并发症检查报告单),或门诊病历原件(包括多次就诊记录、详细的病情记录、诊疗计划、检查报告单)。医院出具的相关医院病案管理部门公章。
2.续评人员:①本人书面申请报告,须加盖单位公章(改制单位可不加盖公章)并注明申报病种;②医疗保险手册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二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、年度特门《专用病历》带相片一面的复印件。③近三年内住院病历及相关的并发症检查报告单复印件(病历首页、入院记录、出院记录或出院证明书及相关的并发症检查报告单),或门诊病历原件(包括多次就诊记录、详细的病情记录、诊疗计划、检查报告单)。医院出具的相关医院病案管理部门公章。
五、医院:医院、医院。
六、特门复审专家:医院专家
七、注意事项
1.职工特殊病种:新评人员每年3月集中办理一次。集中办理结束后,属特殊病种(只限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、器官移植术后、恶性肿瘤、精神分裂症、冠脉支架术后1年)的新评人员,可将办理所需资料报送到市人社局医疗生育保险股,每月办理一次。
2.患有多种疾病,只可申请一个病种。
3.需办理年特门鉴定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资料,逾期不再办理。
4.审批合格人员请在规定的时期内携带本人身份证(代办人需带本人身份证同时还需要带患者身份证)到耒阳市医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。
附件: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控制标准表
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二○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
附件:
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控制标准表
序号
疾病名称
包干费用
(元/年)
序号
疾病名称
包干费用
(元/年)
1
高血压病3期
元/年
15
慢性活动型肝炎
元/年
2
冠心病
元/年
16
帕金森氏综合症
元/年
3
风、肺心病
元/年
17
浸润性肺结核
元/年
4
器官肾移植术后
元/月
18
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
元/年
5
肝硬化
元/年
19
垂体瘤
元/年
6
糖尿病(胰)
元/年
20
癫痫
80元/月
7
系统性红癍狼疮
元/年
21
慢性心力衰竭
元/年
8
精神分裂症
元/年
22
痴呆
元/年
9
再生障碍性贫血
元/年
23
泛发型银屑病
元/年
10
血小板减少性紫癜
元/年
24
血友病
输血费用
11
类风湿性关节炎
元/年
25
脑血管意外并偏瘫
元/年
12
恶性肿瘤
元/年
26
冠脉支架术后1年
元/年
13
尿毒症规律透析及综合治疗
元/年
27
肾功能不全
元/月
14
糖尿病(非胰)
元/年
28
克隆病
元/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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