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大家关心的城乡医保政策是怎样的?门诊怎样报销?住院怎样报销?别急,我们带大家一起快速、易懂地读懂医保新政。
一、普通门诊:
参保居民到乡镇卫生院就诊时,普通门诊支付比例为60%,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元/人。
二、特殊门诊:
具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(医院)诊断确认患有下列疾病的可申报特殊门诊.
序号
病种
费用限额
(元/月)
序号
病种
费用限额
(元/月)
1
恶性肿瘤
-
24
肝豆状核变性
2
慢性肾功能衰竭
25
多发性骨髓瘤
3
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异
0-
26
系统性硬化病
4
高血压病三期
27
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
5
糖尿病
28
垂体瘤
6
冠心病
29
克隆病
7
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康复
30
癫痫
8
血友病
限报替代治疗(凝血因子Ⅷ、Ⅸ)费用
31
慢性心力衰竭
9
精神分裂症
32
老年痴呆
10
肺结核
-1
33
泛发型银屑病
11
系统性红斑狼疮
34
慢性丙型肝炎
长效干扰素限报一年
12
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
35
儿童脑瘫康复治疗
1
13
肝硬化
36
肺动脉高压
14
苯丙酮尿症
(0-14岁)
1.2-1.5万/年
37
地中海贫血
15
帕金森氏病
38
慢性阻塞性肺疾病
16
肺心病
39
恶性肿瘤晚期恶病质(家庭病床)
1
17
风湿性心脏病
40
植物人(家庭病床)
1
18
哮喘或喘息性支气管炎
41
晚期血吸虫病
19
类风湿性关节炎
42
尘肺病
20
慢性活动性肝炎
43
普瑞德威利综合症(小胖威利症)
21
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
44
甲亢
22
多发性硬化症
45
甲低
23
重症肌无力
46
肾病综合症
说明:1、一个结算年度内起付段为元;报销比例为65%;
2、本人持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定点医疗机构购药直接结算;
3、年已申报成功的患者于11-12月份到医院医保办备案复审年度特殊门诊,新申报患者在11-12月须提供本人身份证(或社保卡)、疾病诊断证明、二张1寸照片到医院医保办申报。
4、特殊门诊定点医疗机构:医院、医院、医院、医院、医院、韶山乡卫生院、杨林乡卫生院、清溪镇卫生院、银田镇卫生院。
说明:每月可报销费用=特殊门诊上核定的费用*65%
三、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住院起付标准
1、城镇职工医保起付标准: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调整为元,医院调整为元,医院调整为元,医院整为0元,医院调整为1元;一个结算年度内二次及二次以上住院的,住院起付标准按本次住院起付标准的50%计算。(如表格所示):
住院次数
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
医院
医院
医院
医院
第一次
0
1
第二次及二次以上
2、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: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元,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为元,二级医疗机构为元,三级专科医疗机构调整为0元,三级医疗机构调整为1元,一个结算年度内二次及二次以上住院的,按上述同类别医疗机构年度内起付标准的50%计算,累计起付标准以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最高起付标准为限额。外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仍按原省厅相关政策执行。
四、大病保险
起付线
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
补偿比例
备注
年度:
普通居民:10元
市扶贫办和市民政局核定的困难人员:元
3万(含)以内
50%
一个结算年度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(不包括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费用)
3万—8万(含)
60%
8万—15万(含)
70%
15万以上
80%
简单说明:大病保险额=此次住院结算后自付部分-起付线*补偿比例
五、异地就医、异地结算
所有需要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、异地结算的居民均需先到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心(-)备案后,持本人社保卡到医疗机构医保办申请联网结算(参保人员可以登录网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