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6月20日,在苏州举行的第二届中国—中东欧国家卫生部长论坛期间,我会许铭副会长与捷克总理特别顾问、捷克中国友好协会会长雅罗斯拉夫?德沃吉克先生就两会合作事宜签署了备忘录。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、捷克共和国总理博胡斯拉夫·索博特卡等见证了该备忘录的签署。通过签署合作备忘录,我会与捷克中国友好协会将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,在信息交流、会员服务和活动组织等方面积极开展交流,进一步推进中国-捷克医药产业的合作。该备忘录也被列为第二届中国-中东欧国家卫生部长论坛成果之一。自年中国-中东欧合作机制启动以来,在中国和中东欧国家领导人的关心和支持下,中国和中东欧国经贸合作步入快速发展阶段。中东欧地区已经成为欧洲最具活力和潜力的区域,双方在贸易、投资等领域的合作大有潜力。捷克是我国在中东欧地区重要的医药贸易伙伴。化工制药业也一直是捷克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捷克第三大工业部门,在生产领域中占有重要的位置。捷克政府也愿意与中国加强“一带一路”的战略性合作,支持中国医药企业进入欧盟市场,鼓励传统医药和现代医疗技术的结合,积极推动中捷双方在技术转移、贸易投资、医疗教育和学术方面的合作。近年来,为帮助企业“走出去”,我会组织了多次赴中东欧国家的行业交流活动,涉及爱沙尼亚、保加利亚、捷克、匈牙利等多个国家,与相关国家医药行业主管部门、学术机构和医药企业建立了密切联系。为推进我国与中东欧国家医药行业交流,我会将借助此次与捷克中国友好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契机,深化与捷克医药产业的良好合作关系,并继续保持与其他中东欧国家交流的持续性,探索建立一个由商会牵头的中国-中东欧医药行业联络机制,配合目前的中国-中东欧合作框架推进医药行业间进行常态化的交流,就药品准入、药店零售、医保报销、中药在中东欧的发展等具体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与合作。法律综合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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